各科、分局、協會: 為了規范市場主體在互聯網上的廣告行為,保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廣告監管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現將《網絡廣告監管工作規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O一O年
張家港工商局網絡廣告監管工作規范
一、為了規范轄區內市場主體在互聯網上的廣告行為,保護消費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廣告監管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工作規范。 二、網絡廣告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法定的職責范圍內對市場主體的互聯網廣告行為實施管理的監管方式。 三、網絡廣告監管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基層工商分局為主要實施部門,分局監管網格是網絡廣告監管工作的基礎,網絡廣告監管的日常工作由分局經濟檢查中隊扎口負責。局監督管理科、經濟檢查大隊等相關科室進行業務指導。 四、網絡廣告監管工作內容: 1、運用網絡廣告監管軟件,制定網絡廣告監管計劃,開展互聯網巡查比對工作; 2、及時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企業網絡廣告行為; 3、每月3日前上報上個月的網絡廣告監管情況,填報《網絡廣告監管統計表》; 五、網絡廣告監管中應該重點查處的幾類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網絡廣告違法行為: 1、未經登記擅自以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的行為; 2、假冒注冊商標及侵害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3、發布虛假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 4、不正當競爭行為; 5、超越經營范圍的行為; 6、傳銷或變相傳銷的行為; 7、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8、其他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規的行為。 六、網絡廣告監管的流程: 1、制定監管計劃。根據上級的部署或分局的工作安排,確定需監管市場主體范圍,制定網絡廣告行為監管計劃; 2、網絡巡查。監管人員對計劃監管的市場主體的網頁進行檢查,下載相關網頁,對網絡信息進行比對分析,并對有涉嫌違法內容的填報《網絡廣告審核表》,報分管分局長審核; 3、巡查報告的復核。分局分管監管的分局長,根據監管人員提出的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核,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4、實施現場檢查。對存在涉嫌違法行為的企業,監管人員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分局長的審核意見,啟動網格化監管工作流程,通過經濟戶口管理系統制定重點檢查計劃,打印檢查表,對企業實施現場檢查。 5、經初步調查,其違法行為成立的,應當啟動立案程序,組織人員實施立案調查。屬輕微違法的,發放輕微違法行政指導書,并留存備查。 七、網絡廣告監管工作考核: 實行一季度一考核,按照全局工作計劃和安排,將網絡廣告監管工作列入監管條線考核內容的一部分,實行評分制,詳見考核細則。 八、網絡廣告監管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和辦案紀律,不得徇私枉法。被監測的市場主體及監測的內容等情況不得向與工作無關的人員泄露。對因不遵守工作紀律、辦案程序,泄露工作秘密而造成后果的,上報上級局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九、本工作規范,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網絡廣告監管工作考核細則》 2.《網絡廣告審核表》 3.《網絡廣告監管統計表》
主題詞:網絡廣告 監管 規范
共。5份 附件一: 網絡廣告監管工作考核細則
一、對各分局的網絡廣告監管工作考核,由監督管理科扎口實行一季度一考核。 二、每個季度網絡廣告巡查市場主體數不少于100戶,每月不少于30戶,每少10戶扣1分。以網絡廣告監管軟件記錄及市局檢查統計數為準。 三、對網絡廣告輕微違法行為發放“行政警示書”,有1件加0.2分。以留存的“行政警示書”及對應的《網絡廣告審核表》為依據。 四、每季度查處網絡廣告案件不少于1件。無網絡廣告案件的扣1分,超過1件的每件加1分,以處罰決定書及市局統計數為準。 五、及時報送《網絡廣告監管統計表》。每月3日前各分局及時將《統計表》通過內網報送監督管理科,與逾期不報的扣1分。 六、工作有創新,受到上級肯定的,年終考核予以酌情加分。報送監管信息有價值的酌情加分。
附件二: 蘇州市張家港工商局 分局網絡廣告審核表
№ (2010)001
附件三: 網絡廣告監管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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